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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资源管理 夯实发展基础——山东省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回眸
发布时间:2017-12-21 09:42:51| 浏览次数:

 本站讯 2011年,山东以贯彻中央1号文件为总任务、总纲领和总抓手,以创建现代水利示范省为载体,全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坚持统筹治水、依法管水、科学用水,持续掀起大兴水利新高潮,“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开局良好。2011年,全省全社会水利投入达175亿元,其中省以上水利项目投资148亿元,是山东省水利发展史上投资规模最大、建设速度最快、效益发挥最好的一年。

  政府促动 考核问责动真格

  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下发后,山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行动迅速、思路明确、措施得力,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并在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后,迅速召开了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对水利改革发展作出部署,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利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确定了六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要求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大幅度增加水利建设投入,落实保障措施。

  为全力推进中央和省级两个1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在加强考核问责方面,提出要动真格,求实效。一是实行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问责制度。全面落实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饮水安全保障、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都明确将水利改革发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衡量区县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相应增加了考核权重。省水利厅发布了《2011年水利改革发展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考核内容,并对中小河流治理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对执行政策不到位、“红线”控制不严格、防汛抗旱及生态保护发生重大问题、完不成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的严格进行问责,有力地促进了各级领导责任落实。

  二是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落实两个1号文件政策措施各项任务责任分工分解的通知”,逐一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等。

  三是省水利厅与省监察厅密切配合,下发了加强中央1号文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有关文件,共同推动1号文件的落实。

  四是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考核。省水利厅对照两个1号文件要求,将65项工作任务、争取出台的26项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内部分解,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水利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将各市水利局贯彻落实1号文件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将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推动1号文件精神落实工作的督察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敢为人先 水资源管理取得新突破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中央水利工作会议要求,要像重视国家粮食安全一样重视水资源安全,像严格土地管理一样严格水资源管理。面对人多地少水缺的省情水情,山东省委、省政府站在事关全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高度审视水问题,提出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根本途径,从而为山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水利支撑。省委书记姜异康强调:“水资源短缺是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制约。保障水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

  山东省在2010年以省政府名义在全国率先出台《区域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后,2011年又抓住水利部确立山东为全国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省的重大契机,从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入手,在科学制定省、市、县“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基础上,着力抓好《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相继出台了《山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细则》《关于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意见》《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办法》等26项配套文件。全省17市均出台了《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配套实施意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正式起步入轨。一年来,各级突出强化用水计划管理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初步形成了“以供定需”“一控双促”的倒逼机制,通过控制年度区域用水总量,促进了用水方式和发展方式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用水结构更趋合理,用水效率显著提高,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据2011年监测数据显示,全省实际用水量控制在216亿立方米,比计划用水量少51亿立方米,比2010年用水量减少2亿立方米,大旱之年实现了增产增效不增水。万元GDP取水量由上年的72立方米降到65立方米以下,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由2010年的22立方米降到2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10年的0.6提高到0.61以上,全省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减少到1.25万平方公里,比2010年同期减少了725平方公里;地下水平均埋深5.07米,比2010年同期回升了0.24米;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38.1%,比2010年同期提高了9.6个百分点,连续4年在国家组织的流域水环境质量达标考核中保持第一名。

  规划引领 现代水网建设加速推进

  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并将建设现代水网作为水资源配置的基础载体和推动水利现代化的总抓手。着眼于统筹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威胁、水生态退化三大水问题,实现各类水资源的统筹优化配置,加快规划建设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有机统一,库湖河渠连通、供排蓄泄兼筹的现代山东水网。2011年编制完成了省级现代水网T30规划思路报告(依托南水北调、胶东调水“T”型骨干工程,连通“两湖六库、七纵九横、三区一带”,构建跨流域调水大动脉、防洪调度大通道和水系生态大格局),并着手编制省市县三级现代水网规划,加快规划建设湖库河渠连通、供排蓄泄兼筹,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有机统一的现代水网。目前,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全面提速,以南水北调和胶东调水工程等调水大动脉构成的现代水网框架初步形成,南水北调工程全面掀起施工高潮,东线一期山东段11个单项、54个设计单元工程全部获得批复并开工建设;胶东调水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顺利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建设目标。一批市县区域水网相继规划建设。

  在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础上,全面展开中小河流治理五年攻坚战。开工建设15座平原水库,目前已建成7座。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全面启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确立了“三化”(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六统一”(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水源配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稽查验收、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运行调度)的农田水利建设思路,总的要求是将8500万亩有水浇条件的耕地都纳入不同类型的灌区规划,用5到10年时间,通过新建一批、恢复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使之成为“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实现“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6。

  大力发展规模化供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年投资21.55亿元,解决了415万农村居民、63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加强洪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实施区域水系连通工程,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各类蓄水工程总蓄水量113.1亿立方米,较历年同期多蓄40.4亿立方米。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0平方公里,新增国家和省级水利风景区41处,总数达到147处,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多措并举 水利改革取得新进展

  围绕破解制约水利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深层次矛盾,着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基本实现了对各类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取水许可、统一监测计量、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等“六个统一”。同时,大力推进城乡供水、排水、中水回用、节约用水等涉水事务统筹管理,2个市87个县实现涉水事务统筹管理。在水价改革方面,按照“定额内讲公平、超定额讲效率”的原则,积极深化水价改革。按照定额内保公平、超定额讲效率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基本水价、综合水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全省将逐步建立基本水价、综合水价制度,推进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和计量水价,探索实行农业灌溉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则实行累进加价。

  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方面,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取得进展。212个国有重点大中型水管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全部获得批复,积极探索小型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新完成三个市级水管单位改革。滨州等地河道水系确权划界工作全面展开。在水利科技创新方面,省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水利厅即将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技创新的意见》,重点解决水利科技发展的投入、机制等瓶颈制约因素,山东省水利综合试验基地建设方案基本确定。2011年水利科技项目经费额度超过了“十一五”时期的总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研成果丰硕,8项科技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奖。

  着眼长远 完善水利发展保障机制

  围绕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山东切实强化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实。

  多管齐下,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11年6月16日,山东省政府率先出台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从五个渠道明确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来源,加上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20%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年可筹集水利建设基金138亿元,为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迈出了关键一步。据统计,2011年省级已筹集水利建设基金13.7亿元,预计2012年省级筹集数额将超过20亿元。2011年以来,全省已筹集80多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其中省级以上投入50多亿元。

  打牢基础,完善水利公共服务机制。省编办、人社厅、水利厅经深入调研,起草了《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试点工作即将展开。制定了《山东省县级抗旱服务队建设管理办法》,县级以上抗旱服务组织达到159支11076人。济南市开展了恢复建立乡镇水利站试点工作,利津、巨野等县恢复重建了乡镇水利管理服务机构,并落实了人员编制和经费。

  加强立法,健全执法监督体系。2011年出台了《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和《山东省小水库管理办法》两个重要的法规和政府规章,《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和《山东省抗旱条例》已经完成草案起草,建议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2011年以来,发布《山东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细则》《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暂行规定》3件规范性文件,水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坚持依法治水,大力推进水行政综合执法、联合执法。60%以上的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实行了综合执法,12个市和90%以上的县组建成立了专职执法队伍,建立水利派出所、水利治安办公室、水利警务区(室)等各种形式的水利与公安联合执法机构114个。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督促整改,有力促进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违规取水等行为,对14起重点案件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挂牌督办。新《水土保持法》出台后,严格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2011年以来,共组织专家评审水土保持方案126项,其中有97项通过或基本通过,占总审项目的67%;有15项方案原则通过,占总审项目的12%;有14项未通过,占总审项目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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